為充分發(fā)揮公益訴訟檢察制度在推進新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職能作用,近日,伊寧市人民檢察院認真落實上級部署要求,積極開展文物古跡保護專項監(jiān)督行動,對轄區(qū)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了深入調研,切實保障和促進了文物保護與文化傳承,全力守護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行動中,伊寧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與相關文物部門聯系,按照“摸底”“踏勘”“救急”工作三步驟,調取了伊寧市文物保護單位名錄和文物匯編,通過查閱名錄、文物匯編與實地踏勘的方式,對惠寧城遺址、解放南路清真寺宣禮塔、陜西大寺、吐達洪巴依舊居等文物保護單位開展調查,全面了解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現狀。
辦案人員在調查過程中發(fā)現,部分文物保護單位存在缺乏修繕維護,保護范圍內建有污染設施,建設控制地帶內堆放易燃可燃物,無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不合格而導致安全隱患和損毀風險,周邊亂堆亂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而影響文物歷史風貌,無標志說明,未公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等問題。
經現場查勘后,伊寧市人民檢察院充分發(fā)揮公益訴訟職能,針對上述問題向伊寧市文旅局、城管局、都來提巴格街道辦事處、巴彥岱鎮(zhèn)政府等相關行政機關發(fā)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依法督促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文物保護監(jiān)督管理職責,維護文物管理秩序。
今年全國兩會前夕,新疆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對檢察機關開展新領域公益訴訟履職保障以及與有關單位相互支持配合提升工作合力等方面進行明確規(guī)范,為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伊寧市人民檢察院將持續(xù)聚焦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經濟高質量發(fā)展和人民群眾關注的切身利益問題,重點關注嚴重侵害公共利益、群眾反映強烈、普通訴訟又缺乏適格主體的案件,進一步提高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公信力。